7月29日,双鸭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义等一行到饶河县、宝清县法院,深入了解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并与饶河县、宝清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全体干警针对如何提升审案件质效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对下一步执行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
饶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金涛,宝清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长军分别就本院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找出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深入分析寻找解决办法,并就预评估检查组反馈意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田守明指出,今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迎检前的工作已经仅剩不超过4个月的时间,全市法院面临严峻的形势,各基层法院要继续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地方三级法院版)》,深入理解文件精神、把握实质;各基层法院党组要认清政治责任和使命,一把手要坐镇靠前指挥,党组成员要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严格贯彻落实《双鸭山市中院关于院领导包片督导、直接办案、全员参与执行 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带头办理执行案件;要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认真研究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田守明对今后执行工作提出五项指导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委领导,坚定信心,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如期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任务;二要紧紧立足依法高效执行好每一件案件,盯住每一件案件、盯住每一天每一周每一个月、盯住每一个关键节点,一案一策,扎实推进执行实施工作的开展,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执行行为让人民群众满意;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补齐短板,对预评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要由专人负责、整改到位,目前执行中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标准办理;四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加强配合、协作,举全院之力推进执行工作;五要发挥好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好党组书记、院长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好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