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工作部署安排,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组织成立4个预评估工作小组,经专业培训,于7月15日,分赴各基层法院开展预评估工作。
预评估小组严格按照“四个基本”“三个90%、一个80%、一个100%”标准和中科院第三方评估指标,对照4个一级指标、31个2级指标和69个3级指标,利用一周时间,对辖区内8个基层法院三年来的全部执行卷宗进行彻查。
中院预评估小组和各基层法院实行责任绑定,确保所有问题无一遗漏,对发现的问题能够逐一整改到位,为全市法院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