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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双鸭山中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6-23 17:19:33


6月22日,双鸭山中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传达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对各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基。基层法院院长和市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举全市法院之力推进执行工作,绝不能愧对历史和人民,要全力实现“四个基本”;全力实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合格率不低于9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办结率不低于90%;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合格;执行案件综合结案率不低于80%;全市两级法院100%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全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6月12日,市中院会同市委政法委召开由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38家执行联动单位参加的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动员部署大会,为各县区法院完善执行工作格局提供了坚强后盾,各县区法院要向当地县委、区委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工作,争取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争取人大支持出台助推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文件;请政法委协调推进执行联动机制、落实惩戒机制和执行救助等项工作,全面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推进执行难工作格局。

二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加大执行工作保障力度。打好攻坚战,要严格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责任状的相关要求,党组书记、院长要做到“六抓”,既抓大案、抓推进、抓队伍、抓协调、抓保障、抓问责,各班子成员要全力配合支持,市中院下派到各基层法院的6名干部,要协助各基层法院院长抓好此项工作,各部门支持配合必须到位,做好立审执的协调配合工作,绝不能孤立办案,在立案、审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执行工作,做好对当事人的财产查控、准确名称、地点的确认工作,为执行工作推进打好基础;要加大资金、装备和人才投入,全力满足“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需要。

三要立足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文明司法水平,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最高院出台的财产保全、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文件和司法解释,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司法,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当事人反映集中且查实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倒逼执行规范化;严格规范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操作使用,要及时准确录入节点信息,保证全程留痕,坚决杜绝违规纳入、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不及时屏蔽等现象发生。持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以“雷霆行动”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网络查控力度,确保查得到、冻得住、划得了;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利用手机彩铃、张贴公告等方式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打击拒执犯罪的相关规定,准确把握打击和执行到位的关系,在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保护执行人员和被执行人的安全。

四要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作用。建立全市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各县区法院要建立对口协作制度,合理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中院执行局要发挥好领导、指导、监督作用,统筹、协调好全市法院执行力量,支持和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出执行指挥中心的远程指挥实时化、执行全程可视化、执行查控便捷化、失信惩戒联动化、执行工作规范化作用,进一步推进执行难问题解决。

五要严格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的要求做好执行宣传工作,各县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发执行宣传单,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要在宣传单上写明执行指挥中心的电话,派专人及时接听电话,确保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每条执行线索都能及时得到执行,要将宣传单下发到每一个行政村、社区、市场和机关单位,借助“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执行人等社会群体,以“公众开放日”活动为依托,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参与执行过程,让更多人了解、理解、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利用好“一网双微”等自媒体,加强舆论引导,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要压实落靠责任,全力做好第三方预评估工作。各院要按照终本案件的十条标准,严格审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要以提升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为目标,按照执行员、执行局长、主管院长、院长的顺序区别不同情况,逐案逐人进行约谈,保证至少接待一次,着力提升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各院可以交叉进行,如预评估合格,但省法院检查或第三方评估不合格,则交叉评估的法院均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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