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5月30日上午,双鸭山中院召开非法集资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两级法院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情况、原因分析、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手段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主要做法,并发布被告人刘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告人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两起典型案例。
2015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非法集资案件17件,涉及的主要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上,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力度,坚持“判防并举、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及时研判非法集资案件的新态势、新情况,准确把握案件特点,形成对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打击处置的工作效果,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适用缓刑。
双鸭山广播电视台、双鸭山日报、市政府新闻办、双鸭山政府网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