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3月29日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举全院之力推进执行工作,坚持全力执行好每一个案件,全力完成每一个执行过程,全力为当事人实现每一项权利,全力为当事人执行到每一笔款物,以千方百计为当事人实现权利为工作重点,努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是深刻领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3·29动员部署会议后,双鸭山中院党组进行认真学习领会,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的要求,是法院向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打好政治思想工作基础,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二是依靠党委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国会议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进行汇报,取得了支持。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在认真学习领会要求,研判形势的基础上,4月13日召开推进会议,组织中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3·29动员部署会议和全省推进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推进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同时,从3月29日至4月16日,中院党组集体到宝山、集贤、岭东、尖山、宝清等基层法院现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三是着眼补齐短板,强化工作保障。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明确小组在需要时可在全市法院和本院抽调人员配合执行。两级法院调配审判庭室核心骨干到执行队伍,补充执行力量。选派业务骨干,对终本案件核查进行预评估前的培训。举全院之力落实各项保障工作,要求各院行装处、政治部等行政部门,全力保障公务用车、执行宣传等活动。
四是着眼明确任务,梳理工作安排。为有效推进工作,按照最高院“挂图作战”要求,制定《双鸭山法院推进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安排》,明确任务时限、责任人,逐项按时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督办检查,并在不断落实中逐步完善,为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任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