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党的十九大举行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催人奋进,报告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我们司法事业发展、法院工作全面进步的工作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到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历史使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内容。在长达六十八页、十三个方面的大会报告中55次提及法治,体现法治的基础性和重要性。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交汇处,肩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55次提到法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十九大代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小红在笔记本上重重写下了一行字:这让我有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自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驶入了快车道,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丰硕的成果,一项项立法成果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法治建设步伐一步步向前,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必须把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维护永葆对党绝对忠诚,毫不动摇地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会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法律实践中,我认为更应该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法院党建工作是确保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已经表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弛而不息的精神强信念、抓作风、严制度,以党建工作带动司法工作的不断进步。针对法院工作的特性,主要是抓党组、抓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目标一致、安排同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班子成员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带头人,业务上的内行人,作风上的廉洁人。强化支部的组织协调功能,让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阵地、攻坚克难的堡垒。充分彰显党员干部勇挑重担的先锋形象,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法官成为领岗人,用心、用情、用法满足老百姓多元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是司法工作部门,更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更是群众工作者。近几年,陆续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自上而下的集中教育活动,通过看得见、摸得着、参与其中、感受得到的活动形式,使干警能够从“为了谁”的宗旨中把握方向,从“依靠谁”的实践中找到力量,从“我是谁”的坐标中提升自我,从容应对新的发展时期各类案件,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让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干警的精神坐标,逐步提升裁判规则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式,探索新的司法工作模式,逐步推动巡回审判走进校园、走进村居、走进工厂,不断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要把学习、宣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各种学习形式,将自学、集中学、专家辅导等学习方式,与运用网络学习、“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创新学习载体,开展学习交流,增强学习效果,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讨论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报告精神上来,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把圆满完成全年任务,谋划部署好明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在服务大局中谋划法院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