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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中级法院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7-11-15 16:24:23





1115日上午9时,原告张北平诉被告友谊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市中级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近百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应邀全程旁听了开庭审理过程。

原告张北平依据2016815日其曾向友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的申请书,2017728日再次向被告友谊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友谊县政府作出友政复不[2017]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张北平的复议申请,张北平不服,向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原告宣读了起诉状,被告进行了答辩,各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全面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并在休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宣判。

参加旁听活动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辩论,对行政审判庭审程序各环节的内容、举证质证方式、辩论方法等有了切身的感受。他们在庭审后纷纷表示,通过亲临行政诉讼的庭审现场,看别人的官司,思考自己的工作,很受启发和教育,今后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必须让行政行为经得起司法审查。参加旁听的双鸭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守和表示,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意识,对规范全市行政机关应诉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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