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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3-20 19:55:48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法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省法院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认真扎实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各项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在年度目标考评的基础上,市中院决定:

授予宝清县人民法院等2个单位“2012年度全市法院目标考评优胜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尖山区人民法院法警队等10个单位“201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赵大伟等58名同志全市法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优秀审判员”、“优秀干警”、“优秀书记员”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法院系统全体干警,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创一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三为三升降三提高”为目标,以提高司法能力、提升效能、增强司法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为民司法意识、服务大局意识、责任司法意识、公开司法意识和便民利民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3年2月28日

 

 

2012年度全市法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基层法院目标考评优胜单位(2个)

宝清县人民法院

岭东区人民法院

二、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10个)

尖山区人民法院法警队

岭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四方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集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友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宝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饶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科

三、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58人)

(一)办案能手(2人)

赵大伟 钱宏伟

(二)调解能手(2人)

王春红 孙雁喜

(三)执行能手(2人)

曹建军 马海军

(四)优秀审判员(26人)

冯敬坤 李德良 李  曌 王晓亮 郭艳超 于泽民

刘  君 田佳莹 高  波 曹凤波 许占林 高玉川

翟世进 李丽辉 王庆海 张仁海 李  凌 甄大伟

高秀梅 白春生 刘同江 李德侠 薛善友 江志军

娄晓东 梁洪泰

(五)优秀干警(22人)

宋  正 杨利国 闫冰玉 王东旭 李东兴 于长宏

陈  宁 赵忠智 王铁文 王大江 于  雷 刁鹏宇

张全玉 靳  雷 姜思杰 尹成刚 张庆姝 陈炳仁

梁玉巍 张兆宝 张  巍 洪  梅  

(六)优秀书记员(4人)

陈  瑶 李明珺 王瑛琪 丁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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