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3月9日下午,友谊县法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字仪式。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院长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总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建设负责的责任分工,并分别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这次签订的责任状,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线,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表率意识,发挥标杆作用。明确了相关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责任状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友谊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签订,是该院积极践行“两学一做”的具体体现,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丰富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松劲”,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为友谊县经济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