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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民陪审员,我自豪!

宝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 雪

发布时间:2017-01-25 15:39:32


    弹指之间,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走上了庄严的审判台,与法官一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已三年有余,但是三年前,脑海中第一次出现“人民陪审员”这个名词,第一次到区法院参加陪审员培训、第一次出庭的紧张情形,却还仿佛就昨天。期间有机会和各位法官老师一起出庭参与审理了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案件。此刻回想起来一宗宗案子都还历历在目,因为每一次出庭陪审,肩上都担着一份人民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个令人揪心的故事;每一次在判决书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都是一种责任的再现。回想起一件件曲折的案情和法官勤奋工作的情景,感慨万千。

    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权建设的一种形式,在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监督法院严格执法、防止权力滥用以及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是社会不断进步的产物,是国家法律不断完善的象征。我们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非固定的“准法官队伍”,代表国家参加审判活动,既是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一种法定义务。就我自己而言吧!作为一名普通的社区工作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感觉自己在情、理、法的天平上始终难以平衡。从讲台上走下来,又踏上威严的审判台,特别是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我的心总是那么揪心的难受。教师教育学生和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虽然都坚持教育为主,但教师惩罚的方式和法院严肃的判决结果却有着明显的差异,一场狂风暴雨的批评或者一次和风细雨的启发,可以给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是一纸判决书会让他们背上一辈子的沉重包袱。如在被告人杨某某抢劫一案中,杨伙同他人实施抢劫后,又到某厂实施抢劫并致人轻伤。在法庭上,未满十八周岁的他没有辩解,甚至法庭要求他做最后陈述时,他连请求法庭宽大处理都不会讲,只是从嘴里吐出两个字“没有”。面对那一双尚未醒事的幼稚的眼睛,面对他对法律的无知愚昧行为,当时我咬牙切齿般地痛恨,但又想千方百计的挽救他,我坐如针毡,真想如在课堂上一样的启发他:“孩子,找个理由让法律宽恕你吧!你是被胁迫、你是初犯、你是从犯、你是未成年人,你是……还有更多的理由,你可以向法庭诉求,让法律宽恕你,可是我不能告诉你。”他们没有圆滑事故的辩解,没有善意欺骗的谎言,没有煸情的作秀,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里藏着无知、善良和天真,他们让法官高举的法锤怎么能够落下来!可是为了法律的公正,我却不能说,我不能知法犯法,徇私舞弊,人有情,法无情,他们都将为自己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我只能将这些鲜活的事例铭记,在讲台上痛心疾首地警示那些正在成长的孩子们。

    孩时的记忆中,听人们讲法院是有权有势的人玩弄权术的地方,而三年的陪审工作使我深知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阳光平台,而且法官们的工作繁重,责任重大。这都是自己亲身走进法院,走近法官,亲眼见证了法官们的辛苦后得出的感受。源源不断的案件,厚厚的卷宗,错综复杂的证据,又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审理,法官们就像一部机器,常年超负荷的工作,能不叫人深受感动吗?在陪审中,有很多当事人争锋相对,矛盾突出,庭审气氛非常紧张,甚至在法庭上就吵开了。每每这种时候我就想成功的审判不是一纸判决书,而是能化干戈为玉帛,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降到最低点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我们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具有双重身份,即代表法庭,更代表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因此在缓解法庭的紧张气氛,调整当事人的情绪,进行法庭调解时我们就应该积极发挥陪审员的作用,促成案件的调解。文山县法院邢庭的法官们在法庭调解方面就为我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他们在法庭上声情并茂,语句真切感人,可以做到让人有火发不出,特别在民事调解部分很多案子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水火不容的双方当事人,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话,并达成一致意见。 

    每一次庭审,从当事人的眼睛里,我屡屡看到他们对法庭寄予的希望,每一件案子都是一个耐人寻味,令人深思,发人深省的故事。每一次陪审都会激起我内心深处的片片涟漪,让自己也从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我常会把一些典型案例带到课堂上,讲给社区的孩子们听,给他们分析这些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刻提醒他们:不要在人生的道路上走错了路,否则,代价是很惨重的。而孩子们,这时都会神情严肃的对我说:赵雪,你放心,在您的教导下,我不会走上犯罪道路的,因为我们再和你一起学习的同时,还聆听到了发人深省的故事。如果我们还不吸取他们的教训,那就太傻了。不管怎样,他们的话让我很欣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倍加珍惜手中的权力,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为文山区的陪审工作,为法院的公平审判,为促进宝山区又快又好的和谐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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