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中院党组要求,找出全市法院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安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12月19-21日,市中级法警支队长闫石带队深入基层法院,督导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检查组每到一个法院都仔细实地查看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并从组织领导、安保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落实、基础建设、技术装备配备、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对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基层院对安保都提高了重视,能够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工作落实,但检查中也发现了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在思想上,必须强化安保责任意识。要时时绷紧安全之弦,做到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处处观察隐患之兆,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是在举措上,必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要将法庭办公区和审判区进行有效安全分离,警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好安保设施的使用方法、合法合理地慎用警具、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认真管好和用好警车,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严防意外事件发生;三是在机制上,必须全面具体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安保意识、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做到安保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要组织对各项安保制度认真学习和落实,真正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的长效化、科学化、制度化。
法警支队加强了中院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天派出7名法警负责安检工作,派出2名法警进行机关安全巡查,开庭押解都是按规定配备警力,每天对院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检查,全体法警认真落实各项安保工作规定,确保法院审判工作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