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依照审管办提供的司法统计数据和各基层院党组推荐,严格按照“办案数量多,调解结案率高”的评选条件,拟推荐薛龙等5名同志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人选,具体人员公示如下:
一、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1、薛 龙,男,31岁,中共党员,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
2、刘 君,男,35岁,中共党员,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3、翟成博,男,33岁,中共党员,集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助理审判员。
二、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1、王 晶,男,56岁,中共党员,友谊县人民法院庆丰法庭庭长;
2、王丽波,女,50岁,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