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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四个平台”

发布时间:2013-02-27 21:26:47


搭建“四个平台”,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

 

年初以来,宝清法院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把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作为检验审判、执行工作效果的重要举措,搭建“四个平台”,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关切。

一是倾听民愿,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庭审、监督评估拍卖和评议法院工作,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门纳谏”、“开门评警”、“开门整改”;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向参观群众介绍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调解等各项工作,让群众“零距离”参与和感受司法。年初以来,共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座谈、旁听庭审13次,收集对司法作风和便民利民等方面的意见建议6条,接待参观群众100余人,组织学生模拟庭审2次,受到广泛欢迎。

二是体察民情,搭建信访接待平台。实行院领导大接访和全天候接访制度,党组成员轮流坚守在信访接待室,有约必接、有诉必应;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使案件存在的问题能够早发现、早解决;完善信访接待流程,健全登记、甄别、办理、回复和通报制度,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实现了新访案件全部就地化解、老访案件全国两会期间无到省进京登记的工作目标。

三是关注民生,搭建司法救助平台。积极发挥司法救助扶贫慰弱的功能,加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和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为老弱病残当事人讨回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等130余万元;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1万余元;与民政部门协调为判决利益不能实现且生活困难的5名申请执行人和4名刑事被害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回应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是解决民忧,搭建便民诉讼平台。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疑惑;设立巡回办案网点,对农忙时节和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登门立案、就地审理;加强与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的联系,定期进行走访,排查矛盾隐患,建立走访日志和走访档案,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改善司法服务。年初以来,共巡回办案60余件(次),送法下乡7次,服务企业14次,送法进校园2次,诉外化解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涉土纠纷、相邻关系等邻里纠纷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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