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中法〔2016〕4 号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法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法院、中院各部门:
2015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全省法院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党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经市中院党组决定:
授予宝清县人民法院等2个单位“2015年度全市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授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等10个单位“2015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田佳莹等51名同志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两级法院广大干警,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创一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去,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法院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先进法院(2个)
宝清县人民法院
尖山区人民法院
二、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10个)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尖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岭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宝山区人民法院七星法庭
集贤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友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饶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三、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51人)
(一)办案标兵(2人)
田佳莹 赵志玉
(二)调解能手(2人)
张亚杰 王海涛
(三)先进个人( 47 人)
李德良 霍拓 曹建军 杨亮 段余昆 于静哲 李建林 王晓波 刘旭东 李永国 李靖
邬实鸿 岳雪雷 时岩 张伟 高波 韩东伟 孙博人 王春红 杨丽君 宋莹莹 白雪 许占林王丽君 靳雷 文雪娇 孙璐 隋德佳 栾天骄 翟成博 张庆姝 周靳 付强 李嘉玮 陈超 王宇欣 冯亮 李晓明 薛善友 汝灿华 刘禹辰
李晓丹 郭晓莉 李建勋 房贵堂
洪梅 刘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