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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法小葵花丨从审判席到讲台:她把真实案例讲给了刚入学的孩子们

发布时间:2026-09-04 09:08:36



92日,双鸭山市第五中学礼堂,全体初一新生迎来开学第一课。主讲人是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法治副校长徐岩,她带来的不是课本条文,而是从审判实践中梳理出的真实案例,聚焦防范校园欺凌和常态化扫黑除恶两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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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是学生身心成长和习惯养成的关键过渡期,同学间矛盾纠纷增多,校园欺凌风险随之上升。法官结合多年办理的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用贴近学生生活的语言,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和常见表现形式。

围绕肢体暴力、言语侮辱、恶意孤立、网络造谣、敲诈勒索等行为,她逐一剖析特征和后果,重点帮同学们划清一条最容易模糊的界限:什么是正常的玩笑打闹,什么是已经触碰法律底线的欺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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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未成年人存在一个误解:“我还没成年,就算做错事,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法官用真实案例层层剖开,欺凌带来的伤害远不止“受了点伤”:对受害者是身体伤痛、心理阴影,甚至整个家庭被拖入困境;对施暴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并不会因为“年纪小”就免责。她告诫同学们:青春不可任性,行为必有底线,校园欺凌零容忍。

法官还围绕扫黑除恶,讲解了黑恶势力“软暴力”与中学生的距离。她剖析了校园周边“小恶”“软暴力”的特征:校外人员索要财物、拉帮结派称兄道弟、胁迫同学参与不良活动等,这些情形可能就发生在放学路上或网络空间中。她教育同学们认清涉黑涉恶情形,自觉远离拉帮结伙和江湖义气,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和家长,敢于向不良势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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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中,徐岩法官与同学们开展互动交流,认真解答同学相处矛盾、遭遇侵害如何求助等问题。她告诉同学们:遇到侵害不要怕,主动求助是最正确的选择;看到他人被欺凌,沉默不是中立,而是对伤害的默许。现场同学们认真聆听、踊跃思考,法治氛围浓厚。

双鸭山中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持续丰富青少年普法载体,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公众开放日等活动,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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