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全市法院新闻

双法小葵花丨这堂"开学第一课",有点不一样!

发布时间:2026-08-31 08:34:10



八月的操场,口号声嘹亮回荡。高一新生们正经历着军训的淬炼——站军姿、踢正步,汗水浸透衣背。

而就在这片操场上,一位特殊的"老师"来了。

她不教军姿,不喊口令,却用一个个真实的故事,让同学们听得入神、记得入心。

她就是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第三十一中学法治副校长郭雨晴。

1.jpg 

"同学们,你们觉得什么是校园欺凌?"

一开场,她就抛出了这个问题。

法治副校长告诉同学们,肢体欺凌只是其中一种,推搡、殴打、抢夺或损坏财物都算;言语辱骂、起侮辱性绰号、嘲笑他人缺陷,属于言语欺凌;刻意孤立、排挤同学、散布谣言,是社交欺凌;而在网上造谣、人肉搜索、恶意P图传播,则是网络欺凌。

"哪怕只是一句'我们都别跟他玩',也可能构成欺凌。"

话音落下,同学们若有所思——原来有些自己觉得"无所谓"的事,已经踩在了红线边缘。

2.jpg 

接下来,她用一个个真实案例,带着同学们了解了"欺凌的代价":从赔礼道歉、纪律处分,到治安处罚、留下违法记录,再到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后果层层递进,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欺凌从来不是"小事"

她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的语言帮同学们理解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理念——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宽严相济、双向保护。

3.jpg 

课程最后,她送给同学们一段真挚的寄语——

愿同学们以军训正身形,以法治正心性,杜绝欺凌、坚守善良、严守规矩,在干净纯粹的校园里,追风赶月、逐光前行,让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法治、不负自己。

护航成长,法院一直在路上。

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关乎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乎法治社会的未来根基。

近年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履职、模拟法庭、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织密青少年法治保护网。

双鸭山中院将继续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普法形式,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护航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向阳而生、逐光前行。

青春正好,法治同行。

这堂特别的"开学第一课",才刚刚开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