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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法治第一课 守护青春向阳行

发布时间:2026-03-09 08:50:32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学期伊始,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师范附属小学,开展以“与法同行,用爱护航”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师生送上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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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双鸭山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史晓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的案例,围绕“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两大核心内容展开讲解。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清晰界定校园欺凌的定义与表现形式,明确肢体冲突、语言侮辱、恶意孤立、网络谩骂等均属于违法行为,让同学们认清校园欺凌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同时法官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未成年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破除“年纪小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告知学生欺凌他人不仅会受到法律惩处,监护人还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引导同学们自觉尊法守法,友善对待同伴,坚决杜绝欺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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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成年人安全防护重点,法官围绕安全上网、校园意外防范、拒绝“三无”食品等内容,传授实用防护技巧。讲解网络诈骗常见套路,普及网络安全“三不原则”;厘清校园意外责任划分,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文明活动;提醒大家远离劣质零食,守护身体健康。同时法官耐心教导同学们在遭遇侵害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求助,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落地生根、入脑入心,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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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普法进校园活动,将法律知识与校园生活紧密结合,不仅为同学们敲响了遵规守法的警钟,还教会大家自我保护的方法,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安全意识。双鸭山中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校园普法活动,以司法力量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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