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法学会举办的“黑龙江省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结果公布,双鸭山两级法院共有6篇裁判文书获奖。
获奖法律文书名单
一等奖
《某中院行政判决书》
承办人:杨亮(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等奖
《双鸭山中院刑事裁定书》
承办人:郭雨晴(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鸭山四方台法院刑事判决书》
承办人:冯广林(四方台区人民法院)
《宝清县X经济合作社与赵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承办人:王海涛(宝清县人民法院)
《朱某、李某与杨某、付某返还原物纠纷案》
承办人:刘思思(友谊县人民法院)
《某公司友谊县分公司与双鸭山某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案》
承办人:史美玉(友谊县人民法院)
双鸭山法院将进一步优化裁判文书质量,锚定“走在前列”目标,以精准释法说理为核心,打磨文书逻辑架构与语言表达,以规范制作流程为抓手,细化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标准,筑牢司法公信力基石,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明晰权利义务、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直达人心,切实以高质量裁判文书传递司法温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