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破产审判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跟踪破产重整企业经营状况,助力企业解决重整后续难题,推动企业信用修复,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企业回访跟踪与常态化后续服务工作办法(试行)》。
10月22日,双鸭山市破产重整企业回访工作小组邀请破产管理人、重整投资人及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深入破产重整企业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回访,面对面沟通,查看重整企业资产管理、设备调试及维护情况,了解重整企业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安全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通过招拍挂程序消除重整前企业部分用地的违法状态,尽快按重整计划方案执行债权受偿。回访工作小组还向重整企业、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发送《回访问询函》,书面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年初以来,工作小组多次通过对破产重整企业进行回访,实时掌握重整企业资产现状和重整方案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避免破产重整企业资产非正常贬值,督促企业按照破产重整的节点推进重整进程,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