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当天,双鸭山法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走进广场
双鸭山中院、尖山区法院、宝山区法院、集贤县法院、宝清县法院组织干警们走进广场,在各广场显眼位置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册,详细解读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以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并针对群众关心的“垃圾分类”“噪声污染”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耐心解答,号召大家以“我先行”的担当,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切实行动守护蓝天净土和绿水青山。


走进景区
四方台区法院在社区、商场、景区等地点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群众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提高环保意识,主动成为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和监督者。
联合普法
饶河县法院联合饶河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多家单位,组织开展了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干警们在人流密集的广场、临街商铺、湿地公园及社区同步展开普法“矩阵”,向群众耐心讲解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及黑龙江“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要义。“这种家门口的普法太好了!让我们懂得保护环境不仅需要自觉行动,更是有法可依、有事可维权的具体权利。”现场居民在了解湿地保护政策后感触良深。


线上宣传
岭东区法院、友谊县法院通过“一网双微”发布加强环境保护的图文视频,号召公众养成绿色小习惯,守护自然馈赠,与法同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双鸭山法院将坚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提供有力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