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这片充满责任与使命的热土上,青年干警既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也是公平正义的追光者。翻开案卷,是抽丝剥茧探寻真相的专注;敲响法槌,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坚定。为展现青年干警在法治道路上的探索与坚守,双鸭山中院开设“双法青年说”专栏,以文字为媒,记录青年干警奋斗足迹,展现新时代法院人的风采,汇聚青春智慧,在交流中碰撞思想火花,共同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法院人,让青春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绽放绚丽之花。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庭长 陈激扬
挂职友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时光转眼间已临近尾声。这段特殊工作经历使我的成长之路更加充实,成为我法官职业生涯中无比珍贵的财富,更让我对“抓前端、治未病”有了深刻的体会。
张军院长强调“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在法治的框架下,只要能够维护实体权益,程序上应当是越简易越好,程序权利应当是越少行使越好。这就需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坚决不能上交矛盾。所以基层法院的审判质效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深耕沃土护农安
友谊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涉农矛盾纠纷成为友谊县法院主要纠纷类型之一,案件多且矛盾化解难度大,此类案件质效的好坏关系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挂职期间,深刻感受到基层法院法官积极聚焦农民急难愁盼,将公平正义延伸到田间地头,努力让每一次审判都成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县域振兴发展的实践。在涉农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完成从“坐堂问案”到“主动治理”的角色升级。我们依托驻村法官工作室,将诉讼服务嵌入乡村治理脉络:播种季开展“法律讲堂”,让农户签合同时多份谨慎;针对土地流转中暴露的合同漏洞,向农业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这种“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模式,让司法不仅是矛盾的终结者,更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
田间地头的“调解课”
基层司法的考场,从来不限于法庭之内。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需要兼具“法律人”的理性与“当家人”的温情。田间地头是辨法析理的讲堂,社区村舍是倾听民意的窗口。面对剑拔弩张的邻里争执,法官要化身耐心的“调解员”,用拉家常的方式打开心结,在丈量土地的过程中厘清事实;处理复杂的民生纠纷时,需成为专业的“引路人”,既以严谨的法律逻辑剖析症结,又用换位思考的共情消解对立。每一次俯身倾听的姿态,每一句推心置腹的劝解,都是司法温度的具象化表达。唯有将法、理、情深度融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作履职的“风向标”,才能在基层司法的广阔天地间,交出一份让法律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满意答卷。
锻造司法“绣花功”
基层案件往往交织着家长里短、邻里纠纷与民生诉求,矛盾成因复杂,当事人情绪易激化。单纯依靠裁判文书难以从根源化解矛盾,我们要摒弃一个理念,提升四个能力。摒弃只坐堂办案少积极调查的理念,要培养耐心倾听与共情能力、精准沟通与释法说理能力、协调联动化解矛盾能力、研判当事人心理与把握其利益诉求点的能力。唯有主动走出审判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实地调查,才能真正摸清矛盾背后的深层症结。在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时,用耐心倾听消解对立情绪,以共情共鸣拉近心理距离,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法律规定,结合生活常理析法说理,帮助当事人明晰权利义务;联动公安、司法、村委会等多方力量,整合资源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精准研判当事人的真实心理与核心诉求,从“案结”延伸至“事了”,以“调”促“和”。如此,方能在复杂琐碎的基层纠纷中抽丝剥茧,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传递到群众心坎上,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目标。
作为挂职副院长,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群众诉求转化为司法服务的着力点,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