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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丨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发布时间:2025-01-17 14:10:18


 

为提高人民群众投资理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1月15日,双鸭山中院与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双鸭山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双鸭山市分行及相关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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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答疑,详细讲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风险危害,阐明网络非法集资的特征,目前,非法集资犯罪已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打着康养服务、区块链、虚拟货币、人工智能、元宇宙、生物科技、云养殖、跨境电商、影视投资等旗号的噱头,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不断增强,多以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同时,针对以养老保险、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推动“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此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进行现场答疑10余人次,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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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中院将持续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高发态势积极开展司法应对,会同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抵御能力。希望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确保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建美好和谐中国。

 

下面,带大家一起了解

什么是非法集资?

如何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在刑法中主要涉及的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外还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等罪名。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承诺高额回报,公开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获得全额或定期返本等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

编造虚假项目,以家畜养殖、集资建房、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名骗取公众投资入股;

混淆投资理财,利用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公众;

虚假宣传造势,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等形式骗取信任;

利用亲情诱骗,在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以完成或增加业绩为名利诱拉亲友加入;

售后返租骗局,不具有房产销售真实内容,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虚拟货币投机,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

利用民间“会”“社”组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互助会、民间会所形式向公众吸收资金。

三、防范非法集资小妙招

Tip1:三要、三不要

一要坚守理性底线,不要对“高回报、零风险”的诱惑心存侥幸;二要坚持审慎决策,通过政府网站查询资质,不要冒险投资;三要警惕“感情牌”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不要盲目“随大流”投资。

Tip2:“三思”

一思是否充分了解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警惕“庞氏骗局”;三思自己是否具有抗风险能力,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Tip3:“四看”

一看融资方式合法性;二看宣传内容真实性;三看经营模式合理性;四看参与主体合规性。

四、典型案例

“养老入会,返本付息,高额分红?”

2019年7月,刘某等人承租某养老生活馆,通过街边派发宣传单,免费送大米、鸡蛋和免费旅游等方式吸引以老年人为主的群体进店,再通过日常的慰问关心让老年人放下警惕,引诱老年人在馆内或者外出旅游时进行集中上课。刘某等人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对外有大额投资可得丰厚回报,并以返本付息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办理会员、介绍新会员入会,向社会吸收资金120万余元。本案中,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法官提醒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公司往往采取赠送米、油等小礼品,养老项目体检,度假村旅游等免费服务,在“糖衣炮弹”的裹挟下诱使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然而在给付投资人利息几个月后,不法公司就会带着投资人的本金人去楼空。借此案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要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不被小礼品小恩惠打动,警惕“保本付息”之类的诱饵,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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