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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共探破产管理新路径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16 16:09:15



为有效发挥法院对管理人的指导监督作用,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流程,提升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的专业化能力,促进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12月13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会。民事审判二庭工作人员、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及相关律师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占林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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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王晓亮、法官史晓晨对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监督与激励工作办法(试行)》《破产程序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作指引》进行了解读。分享了各自在实际工作中的宝贵经验与心得体会,并就破产管理人在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交流,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同时,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就如何加强沟通协作、优化破产审判与管理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达成了广泛共识,为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破产工作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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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林强调,我市破产管理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精神,积极进取、抢抓机遇,加强对破产管理业务的学习、思考和研究,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执业能力,规范履职、廉洁履职、勤勉履职,努力实现破产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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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破产管理人队伍。此次培训会议是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双鸭山中院将继续加大对破产管理人培训与指导力度,不断完善破产管理工作机制,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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