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办的不仅是案件
更是别人的人生
用“小案件”讲好“大道理”
从“小切口”释放“大能量”
感受法官办案背后的故事
倾听法官办案中的所思所感
今天
让我们一起走进四方台区人民法院
倾听民事审判庭庭长邵宝宇的故事
△四方台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邵宝宇
八岁的刘某在家附近玩耍时,被醉酒的王某打了两个耳光。刘某的家属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刘某诉讼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我立即给原告打电话了解案件情况,刘某的奶奶接听电话后,情绪特别激动:“那么小的孩子被大人打了,对方还不赔钱,这个事没完。”我边安抚她的情绪,边和刘奶奶唠唠家常,进一步了解刘奶奶一家的诉求。随后我多次致电王某,均无人应答。我便找到当时处理案件的民警,了解到王某离异多年,因长期饮酒导致精神障碍,现在医院进行治疗。在医院,我终于见到了王某。王某承认打刘某的事实,但现在正在接受治疗,也没有工作,没有赔偿能力。
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王某也承认打人的事,开庭后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并不难。但是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而且双方的矛盾并没有实质性化解。冥思苦想后,我决定找找王某的家属,看看能不能帮忙进行赔偿,从而化解纠纷。
从医生那得到王某大哥的联系方式,电话接通,大哥很是抗拒:“这事跟我没关系,他们要的太多了,该咋判咋判吧。”
通过与王某大哥对话,我知道了现在最重要的争议焦点是赔偿数额。我决定再找刘奶奶,考虑到老人到院里不方便,我便带着书记员去到刘奶奶家中,得知我来的目的是调解,刘奶奶气愤地说:“我孙子两个耳光白挨了啊,不同意”。我对刘奶奶说调解是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并告诉她王某的实际情况,如按照起诉状的金额赔偿,确实有困难。但刘奶奶坚决不肯让步。我便耐心地对赔偿范围、标准等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能够实事求是陈述伤情,不合理要求不利于解决矛盾,诉讼的目的是尽快获得赔偿款,不是打“气”官司。
我又给刘某的爸爸打电话,告知其理性看待此次事故。王某不看刘某,是因为住院,不是躲避更不是推卸责任,希望减少双方之间的误会。同时结合案情和法律规定,释明权利义务,希望刘某将损失确定在合理范围内,如果王某的家属能够代王某赔偿,将纠纷一次性解决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又再联系王某的大哥,王某的大哥对弟弟无比失望,无论我从情理、道义、亲情等多角度对其进行疏导说明,王某的大哥坚持不替弟弟进行赔偿。
调解陷入僵局,我想还是不要放弃,再试试,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我都应该付出100%的努力。我决定把双方找过来进行庭前调解。
刘奶奶和王某大哥来到法院后,我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先逐个打开心结,再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耐心引导双方放下芥蒂,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反复沟通,最终找到一个相对于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大哥当场将赔偿款交给刘奶奶,并代表王某向刘某和刘奶奶表达歉意并得到对方的谅解。至此,该起健康权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在法院工作十余年,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投入更多的耐心和细心,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有时候,再多些努力,再多试试,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而我也将一如既往地以“如我在诉”为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