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维维,女,1988年2月出生,201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四级主任科员。侯维维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严格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政务保障。曾荣获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工作业绩突出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不忘初心 忠心向党
侯维维同志树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砥砺初心 实干担当
侯维维同志自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三争”晋先,认真完成材料撰写、信息、案例、司法建议、阅核、论文、调研、法答网等工作,推动司法研究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撰写各类材料100余份;参与编辑的1篇信息被最高法院《信息简报》刊发,17篇信息被省法院信息刊发,撰写的1篇信息被龙江先锋公众号刊发,1篇信息被省法院能力作风建设简报刊发,撰写的与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经验材料,被省工商联评为典型案例。组送的2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论文评比中获奖,5篇文章被《黑龙江审判》刊发;组送的3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0篇案例进入最高法院审核,1篇案例被省法院“引领风尚”典型案例专栏刊发,1份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十大优秀司法建议”。
坚守初心 严以律己
工作中,侯维维同志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等铁规禁令,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砥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坚守清廉守正、廉洁自律的底线,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守廉洁纪律红线底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