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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庭长庭审示范 带头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5-31 16:36:05



为落实好院庭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5月30日,双鸭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张某某等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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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研究分析案情、归纳庭审重点。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依法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体现了司法公正。本案将择期宣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许多村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双鸭山中院始终坚持将环境保护、环境修复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始终,坚持严惩犯罪与教育相结合、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保护环境资源。双鸭山中院将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回应群众期待,引导辖区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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