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法院调解员,你们真像及时雨一样,帮助我用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纠纷,真是太感谢了……”
集贤县法院退休法官诉前调解室内,响起了阵阵掌声,原来是调解员通过寻求妥善的调解方案,经过耐心调解,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促使两家邻居握手言和。
这里残垣断壁,瓦砾满地,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原来,2023年11月26日凌晨,王某家房顶突然起火,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万幸的是,发生火灾时屋内没有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家具、电器以及屋内财物大部分被烧毁,造成较为严重的财产损失。
火灾将邻居赵某家的房屋也一并烧毁,受火灾影响的赵某只好暂住在亲朋好友的家里。在这个冰天雪地的冬天,突如其来的大火对于赵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王某也因赔偿事宜与赵某各持己见,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欲诉至集贤县法院。
集贤县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派退休法官诉前调解室调解员杨利国进行调解。杨利国了解事情原由,见昔日的近邻如今对簿公堂,遂对当事人情绪进行了安抚。秉持“集·和为贵”的原则,尝试通过调解方式“熄灭”各方的心头之“火”。
图为杨利国(左)通过视频调解纠纷
“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发生原因认定,王某你家起火是全责,你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将心比心,如果是别人家起火导致你家受损,你心情也一定是非常生气和焦急的。”调解过程中,杨利国指出王某责任。王某听了调解员的话,心态有所转变,“那我最多也只能赔偿5000元,多了我也没有那么多钱了。”“天灾人祸,谁都不愿意发生,万幸无人员伤亡。事情已经发生,希望大家能放下心中芥蒂一同好好协商。”杨利国劝说赵某,分析利弊,梳理了损失并提出赔偿建议。
经过一番努力,赵某放弃了执意要赔偿一万元的诉求,同意了调解员给出的赔偿意见。王某当场通过手机扫码转账,向赵某赔偿损失共计6000元,并承诺负责给赵某家安装四个防盗门和前面的窗户。至此,一起原本吵得不可开交的火灾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用一纸调解书为双方当事人降了“火气”,维护了邻里之间多年的深厚情谊,还避免了后续可能产生的民事诉讼和衍生执行案件,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
集贤县法院充分利用“调解前置”解纷模式,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断探索调解方式和技巧,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以理促和,以调解纷,打造“集·和为贵”的解纷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