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 行)》,该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双鸭山中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强化诉讼服务工作,在第一时间启用新版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诉讼服务大厅放置了纸质空白文书样式和实例参考文本,方便当事人现场取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二维码供群众下载。诉讼服务大厅配有专人引导、指导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提交其他形式的起诉状、答辩状。
为了方便群众查阅、准备起诉材料,我们为您准备了电子版模板。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下载)
双鸭山中院将继续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导向,全面加强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好示范文本的应用深度工作,并根据示范文本推行情况及群众反馈,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