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规范诉讼费退费流程,减轻企业群众诉累。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应退尽退、一次退清”为目标,制发了《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机制的核心在于,将原本需要当事人线下申请的诉讼费退费流程,转变为由法院主动办理,所有退费工作不增加当事人负担,真正实现了“无感”退费,让当事人退费“零申请、零跑腿、零成本”。
是的,你理解的没错,退诉讼费不再需要您准备一沓材料了,只要您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接下来的事就交给我们法院办理了。该机制解决了诉讼费审核多、退费慢问题,极大缩短诉讼费的退费周期,简化了退费流程,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快速收到退费款项,切实减轻了群众、企业、市场主体的诉累,提高了司法服务的效率。
常见问题解答
什么是“胜诉即退费”?
胜诉即退费,是指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即时、主动退还胜诉方预交但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退费金额为当事人预交金额减去裁判文书中载明的胜诉方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后的余数。
当事人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当事人需提供自己银行卡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账号、联行号信息。上述信息可通过该银行卡的手机APP或电话咨询该银行客服查询。请注意,该银行卡需是借记卡,不能是信用卡;除未成年、特殊人群外,提供的银行卡需是开户名称为原告的借记卡。
退还的诉讼费什么时候到?
法院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诉讼费退还至当事人确认的退费账户。当事人可随时查看自己预留的银行卡账户信息,确认退费到账情况。
典型案例
近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胜诉当事人李某收到胜诉退费后致电法官团队表示“法律文书刚生效没几天,不知不觉的我就收到退费了,真快啊。”
展望未来,双鸭山中院将继续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将“如我在诉”理念贯穿案件全过程,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举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双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