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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两级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3 15:20:56



为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两周年之际,双鸭山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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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带领刑事审判部门干警在新兴广场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解、现场答疑、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通过实际案例普及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恶犯罪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不断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知晓率。


 

尖山区法院选派法治副校长到玉龙小学等学校,结合近年来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涉黑恶典型案例,宣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助力建设平安校园。

四方台区法院干警深入锦城社区和满意社区,向辖区居民解读法律的条款,结合实际案例,让居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危害以及如何识别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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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的LED屏循环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标语和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让群众了解黑恶势力的常见作案手段,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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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东区法院、集贤县法院、宝清县法院、友谊县法院、饶河县法院干警深入广场、商铺等人流密集场所,向来往人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资料、详细讲解了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可能存在的有组织犯罪类别,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敢于同有组织犯罪作斗争。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累计深入3个社区、6家商超、5个广场开展宣传,悬挂条幅9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90余次。双鸭山法院将紧密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和具体案例,结合“法律七进”等活动,丰富宣传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扫黑除恶斗争的成绩战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为双鸭山转型高质量法院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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