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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丨工伤赔偿终到账 法院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5-07 16:38:43



受了工伤

保险待遇还未收到

不幸因病去世

近亲属应该如何维权

近日,宝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双方对抗情绪,依法保护企业有序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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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在某公司工作中眼部受伤,被双鸭山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祸不单行,马某受伤后不久便因病去世,留下悲伤的亲人。马某的母亲及妻子申请劳动仲裁未予受理,遂向宝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因马某的伤情构成七级伤残,马某的母亲及妻子要求某公司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劳动者虽已死亡,但劳动者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其继承人有权主张,又考虑到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的运营状况,主审法官本着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找准两者利益平衡点,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耐心细致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逐项逐条对赔偿项目及数额进行计算和核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前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5万元。

构建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关键。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在工作中也应尽心尽责履职,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健康发展和员工权益保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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