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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丨友谊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判后释法答疑告知书》 让判决走进当事人的心里

发布时间:2023-12-25 16:54:21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友谊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针对诉后环节建立判后答疑机制,变被动询问为主动答疑,制定并发出首份《判后释法答疑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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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后释法答疑事项告知书》是友谊县人民法院为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认识司法裁判结果、正确对待司法强制措施,就当事人提出的有关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裁判主文含义等方面的疑问进行释法明理,达到服判息诉目的的一种司法便民措施,是法官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最大限度推进案结事了的必要举措。

刘某与某石场因车辆租赁费发生纠纷,诉至友谊县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原告刘某将其所有的车辆投入某石场干活,经与出资人陈某结算后,陈某为刘某出具结算凭证,后因租赁费一直未予支付,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某石场与陈某连带给付租赁费35万。经承办法官审理了解,某石场系个人独资企业,陈某作为出资人,应在某石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以其个人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予以清偿。据此,法院判决陈某不承担连带责任。刘某收到判决后对陈某不承担连带责任的结论难以接受,在向刘某送达判决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了《判后释法答疑事项告知书》,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刘某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针对刘某提出的问题,从法理角度解答,既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又结合证据逐一分析,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刘某也从最初的抗拒转为逐渐接受,最终理解了判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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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诚心、热心、耐心的判后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既提升司法公信,又促进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友谊县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总结和提炼判后答疑工作经验,优化判后答疑工作流程,推动法官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和答疑工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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