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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法治副校长丨集贤县法院:预防校园欺凌 争做阳光少年

发布时间:2023-11-17 16:28:03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让未成年人更好地认识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欺凌。11月15日,集贤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集贤县第四小学法治副校长刘新荣走进校园,为同学们送去“防范校园欺凌普法课”。

 

刘新荣用通俗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违法犯罪情形,提醒大家要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引导大家从小培养关爱同学、互帮互助、文明守法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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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学生们认真听讲,听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时便认真记下笔记,法治副校长与同学们热情互动,回答学生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让学生们在互动中掌握更多未成年自我保护知识,现场气氛一度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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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法院将持续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引导学生们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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