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
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
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
诉源治理新格局
让大量矛盾纠纷
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
持续推进平安双鸭山建设向纵深发展
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让我们看看双鸭山基层法院院长
Ta眼中的诉源治理
岭东区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孙敬伟
源头治理不仅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更是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方式。2022年以来,岭东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省院“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法,落实市中院“五聚焦五发力”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构建多种解纷平台,依托云上岭东的智慧网格系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将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将便民、利民、惠民落到实处。
搭建解纷平台 强化诉前调解
岭东区法院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效能。一是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依托双鸭山市岭东区综治网格指挥中心, 通过大数据分析、扁平化调度、闭环式管理的方式,将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有效结合,打造岭东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科技化、智能化品牌形象。二是创新“8+X”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与12家机构建立了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司法确认于一体的一站式调处机制。先后设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退休法官调解室、心理疏导室、诉讼辅导室;与双鸭山市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双鸭山市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双鸭山市台办、双鸭山市涉侨纠纷调解组织、双鸭山市仲裁委、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等单位建立了平台对接,实现区域非诉讼纠纷解决全覆盖。三是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由法官对调解组织进行点对点的指导,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能动司法 聚集职能延伸
创新工作思路,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融入促进国家治理、区域治理当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实现矛盾妥善解决的最大公约数。推进“无讼社区乡村”建设,在辖区的14个社区、7个村屯全部设立了法官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咨询,就地解纷,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辖区物业公司与36位业主产生纠纷,岭东区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邀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政府物业办、物业公司及所在社区的负责同志召开矛盾纠纷调处会议,分析产生物业纠纷根源,剖析矛盾纠纷症结,以府院联动方式妥善解决了36件物业矛盾纠纷。同时,针对物业办存在的管理漏洞及物业公司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提示责任主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助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起到了“化解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使案件办理结果转化为治理成果。
探索“法院+”模式 提升解纷质效
岭东区法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有机衔接,岭东区法院与市辖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模式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诉源治理方面的作用。
在厦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种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由于双方矛盾争议较大,法官对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员进行面对面沟通,点对点指导,促使人民调解员通过互联网+人民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促成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截至2023年10月底,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51.06%;诉前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78件。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岭东区法院始终将职责使命融入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集中法治力量将矛盾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针对群众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所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采取多元化前置化解手段,从群众来院治病到法院主动出击治未病,助力社会矛盾纠纷消解于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