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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执行一证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1:19:20


各县区法院,院机关各部门:

为不断努力提升在线诉讼服务质效,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助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现将在全市推广使用“执行一证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一证通

执行一证通通过简化执行立案程序为“申请人出示身份证”、“系统自动识别、检索”、“申请执行人签字、捺印”、“执行立案完成,形成电子卷宗、进行满意度评价”四个环节,实现五分钟即可完成执行立案,极大提升了诉讼便利度。

二、适用范围

两级法院执行立案工作,均应通过“执行一证通”平台进行,不断简化执行立案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平台上线功能,保证7月1日起执行立案均通过平台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开放监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各县区法院依据接口标准与数字法院平台进行对接。

(二)各县区法院要切实做好监管平台的应用和监管工作,督促本单位信息部门安装使用好管理软件。

(三)各专班对未按期完成平台安装及调试的部门,责令整改到位。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章)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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