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双鸭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李青春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主审一起故意伤害上诉案件。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促进局和双鸭山市职业教育集团部分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开庭前,合议庭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严格审查证据,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调查重点。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对事实、证据的争议内容和定罪量刑等关键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发挥了庭审实质化作用。本案将择期宣判。


双鸭山中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完善审判权力运行,健全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了“头雁”示范引领作用,对激发法官队伍办案活力,提升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