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程度地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7月19日,在黑龙江省高院办公室和甘肃省高院办公室的见证下,双鸭山市中院与陇南市中院举行异地备份电子档案数字的交接仪式,标志着双鸭山、陇南两地法院电子档案互相异地备份工作的全面开展。
7月19日,在陇南市中院举行的签订座谈会上,甘肃省高院、黑龙江省高院、陇南市中院与双鸭山市中院负责同志相互之间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推进了两地档案异地备份进程。在签约仪式上,两地法院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对档案数据保管地点、方式和移交接收的次数以及异地保管档案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了约定,确保两地法院库藏诉讼档案扫描后形成数据的绝对安全。

陇南市中院办公室与双鸭山市中院办公室负责人在互为异地电子档案协议书上签字,双方高院作为监督方也在异地备份协议书上签字。
双方档案员交接防磁柜钥匙
双鸭山市中院办公室向陇南市中院办公室移交了包括双鸭山两级法院的电子档案数据共9份硬盘,并存放在陇南市中院档案室防磁柜内,对加强两地法院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保障档案数据安全完整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不断加深交流和合作,实现共同履行异地备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