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双鸭山中院成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占林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林晓平共同为双鸭山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揭牌,聘请四名具有丰富破产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颁发聘书




成立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是双鸭山中院拓展破产窗口功能,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机制、创新审判、强化监督等有力举措,持续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的重要保障。双鸭山中院将不断优化现有破产案件管理机制,调动管理人积极性,促进管理人加快提高履职能力,为双鸭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