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知识产权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对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宣传(版权)、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双鸭山中院刘璐同志荣获“全省法院系统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刘璐,中共党员,2013年考录至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政治素质。自参加工作以来,严以律己、秉公执法,以服务人民、维护正义为理想信念,体现了共产党员应当始终保持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当代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和风采。
参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来,刘璐同志始终奔赴在审判第一线,以高度端正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7年至2019年担任法官助理期间,协助法官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余件;2020年成为员额法官后,参与合议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2件、具体承办10件,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过程中,在遵循法律和尊重事实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法,快捷、简便、经济的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大部分以撤诉方式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除依法妥善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外,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工作要求,推动业务会商、联合执法、研讨交流等机制落地见效,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专班各项部署要求开展工作,促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在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