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5月10日,双鸭山中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第三十一中师生沉浸式体验法院近年审判执行工作成果。
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师生们参观了安检室、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法庭,同学们走上审判台近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参观后,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重点部分进行授课,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涉黑恶典型案例,让同学们充分认识黑恶犯罪的危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助力建设平安校园。对同学们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和讲解,引导同学们深入理解法条内涵,帮助同学们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提高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自觉性。
闫妍同学:今天法官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平时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马超然同学:今天我们近距离感受了法律的神圣和肃穆,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
双鸭山中院将紧密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和具体案例,通过送法宣讲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内容,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平安双鸭山、法治双鸭山建设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