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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丨涉农纠纷诉源治理 在希望的田野上以司法护春耕

发布时间:2023-04-26 14:15:01


         “乡村四月忙犁地,不误农时早备耕”。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正处于春耕农忙时节,也是涉农土地纠纷频发的时期。为了让农民群众安心开展春耕生产,宝清县人民法院通过设立涉农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治理,就地发现、就地调解、就地办结,争取涉农纠纷不出村,妥善化解了双方的农业生产矛盾,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地两许争不休 定分止争解民忧

承包了土地,却发现土地被另租他人,“一地两许,何以解忧?”

        2023年春,马某正准备耕种位于青原镇的一处水田时,发现该土地已经被韩某所耕种,二人对该土地的耕种问题产生争议,均认为自己才是权利人。原来,魏某同时将该土地流转给马某和韩某,二人各执一词,无法自主解决此事,于是马某来到宝清县人民法院青原法庭涉农纠纷工作站寻求帮助。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高效快捷解纠纷

        因为现在处于春耕的关键时期,误工一天,损失一天。在了解全部情况后,工作站委派人民调解员赵鹏同志调解此案,赵鹏立即联系魏某、马某和韩某一起来到工作站面对面商谈此事。

        调解现场,马某和韩某都表示希望能耕种土地,但土地只有一块,人民调解员赵鹏不断寻找让马某和韩某都可以接受的方案,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终于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由马某和韩某今明两年先后耕种该土地。为进一步保障权利的实现,马某和韩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宝清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当日出具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韩某终于可以安心在谷雨时节播下种子,相信通过他的辛勤劳动,在这片土地上,秋收时定然是一幅美丽的丰收画卷。

全力以赴保春耕 不负农时不负春

实地测量查清事实

        谢某与杨某系地邻,2022年秋收时因双方土地有争议,杨某将谢某所种植的作物收割,二人协商未果,为解决今年的耕种问题,谢某诉至宝清县人民法院青原法庭。为了不耽误耕种的最佳时期,王海涛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及三道林子村张书记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决定与涉农纠纷工作站调解员赵鹏一同驱车30余公里前往尖山子乡三道林子村进行实地测量,经过数小时的努力,通过测量得出最终争议土地面积为2亩(小亩),并现场制作了测量记录。

握手言和解开心结

        4月20日,尖山子乡三道林子村张书记等村委会主要领导积极响应与人民法院一同对争议土地处置问题进行协商。在王海涛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赵鹏的耐心劝说下,双方终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落实到位服务到家

        达成和解协议后,王海涛法官趁热打铁带领人民调解员赵鹏及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争议地中,在双方的见证下定下地邻标志,至此土地争议事件圆满解决,天气仿佛也在回应这次顺利的调解行动一般,狂舞不止的大风也渐渐平息下来,双方当事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满意的微笑,纷纷感谢王法官和调解员赵鹏的耐心调解和多次奔波的辛劳付出。

        宝清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强司法服务“三农意识”,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期盼,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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