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延伸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能作用,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24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政府、市检察院就拟制定的《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研讨。
研讨中,三方明确了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工作要求和内涵,对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措施,包括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化解程序、化解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化解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汇总和梳理此次研讨形成的建议,完善、调整相关内容后,积极推动意见的制定和发布,充分发挥多方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