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4月10日,双鸭山中院与市司法局针对行政机关正职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进行研讨交流。
双鸭山中院通报近三年全市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自《双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试行)》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已经充分认识到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定义务,尊法信法守法的法治意识、法律观念尽管明显增强,但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需提高,出庭发挥实质解决争议的效果还需提升。
结合各自工作,围绕正职负责人出庭率等问题,双方进行研讨交流,相互交换意见形成共识,为改进和提升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量提供有力参考。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的重要途径,行政机关“一把手”积极主动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提高出庭应诉工作质量,更有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下一步,双鸭山中院将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模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