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志超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第三十七中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课程以“保护少年的你”为题,从“与打架有关的那些事”“同抢盗有关的那些事”“同网络有关的那些事”“同父母有关的那些事”等六部分展开,通过一个个典型的案例向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暴力、青春期自我保护等问题。
“16岁的丁丁和东东前往丁丁家中,偷偷拿了丁丁家中价值2万元的黄金首饰,卖给了二手市场,丁丁是否构成了犯罪?”“构成犯罪,因为丁丁已经16周岁了,偷拿的黄金是他父母的,所以构成了犯罪!”“不构成犯罪!因为丁丁拿的是自己家的,要是犯罪的话咱们平常拿家里好吃的都构成犯罪了!”课堂上,知识讲解、案例分析与现场问答相结合,孩子们一个个高举右手,争相发表自己的看法。杨志超既肯定了主张构成犯罪的同学的答案,又对提出不同意见的予以表扬,敢于在众人面前发表见解、坚持自己的意见就是一种勇敢。
与一般的普法课不同,讲台上的老师充满热情、座位上的孩子们踊跃答题,现场不时爆发出一阵笑声,孩子们在笑声中体验了一场有温度的法治课。课程结束后,孩子们用纯真的文字表达了他们最真实的感受。
课后学生们的心得
第三十七中学一年五班 朱梦莹
讲台上,杨校长身着正装,佩戴法徽,手舞足蹈地用生动的语言为我们传授法律知识。她的课很有趣,同学们都踊跃发言。通过一堂法治课,我收获很多,对法律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意识到自身行为上的一些不足。我们在枯燥的学习中遇见了杨校长,在轻松的气氛中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期待与杨校长的下次课堂相遇。
第三十七中学一年五班 张艺凡
我理解的法律是枯燥难懂的,准备上这节课的时候,我在想:“又是一堂无聊的讲座”,但是随着杨校长的讲授,我感受到了她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将枯燥的内容揉碎一点点“喂”给我们,让我们享用了一次“法治大餐”。她将我们的法治信仰带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用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让我们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我想说:“谢谢您的这节课,即使在二三十年后,每每想起仍会记忆犹新,您是我法治的启蒙者”。
第三十七中学一年五班 王力可
以为法律对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是我长大后才会接触到的,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法律一直在我身边。“同学之间不要冲动、不要打闹,如果因为一时失误,给身边的人造成严重后果,你会怎样?”是啊,这个问题很可能会发生在我们身边,可是我们从没有想过需要承担的责任。杨校长通过一个个小小的、贴近生活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