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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破产管理人培训

发布时间:2023-03-20 09:08:25


       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加强破产管理人发挥职能,规范履职尽责水平,3月17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破产管理人培训,技术室主任孙瑶主持培训,全市破产管理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冲刺年”,是推动企业破产清算,助力龙江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各破产管理人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省法院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破产管理人的责任,以“学案例,找差距,办实事”为主线,深入学习,提升能力,进一步推进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人运行机制,助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地区振兴发展。 

       培训传达了省法院文件精神和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并从破产管理人的分级管理与考评办法、破产管理人指定管理办法、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工作指引等方面进行讲授,培训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各破产管理人表示,此次培训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完善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对公正、高效推动企业破产重组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以制度建设推进破产业务高质量开展,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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