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第三党支部聚焦会议主题,进行了精心准备。会前,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必学内容,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意见。会上,支部党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摆不足、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到达了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的目的。
会议强调,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抓好问题整改。做好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要筑牢战斗堡垒。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铸工程”,深化“四强六规范”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的主线任务,以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暨“三航行动”再出发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载体,坚持“纵向争晋位、横向争站位、工作争创品牌”,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提高工作标准、转变工作作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保障。
会上,第三党支部还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支部党员进行投票测评,作出客观公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