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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引领激励·十佳干警丨史晓晨:初心不忘 使命催征

发布时间:2023-02-14 08:51:02


“十佳干警”——史晓晨 

       史晓晨,女,1990年4月出生,2015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双鸭山中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主要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工作。 

坚定立场 提升司法为民本领 

       史晓晨同志在工作中一直坚持秉公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她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在审理案件时,她总是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做到不偏不倚,保持中立。对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对情绪激动、态度粗暴的当事人,她笑脸相待,耐心听讼,以诚意软化当事人暴躁,让当事人深深体会法官的人格魅力和法律的人性化。特别是对于那些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的群体,无论在庭审中,还是在交谈中,她都尽可能将专业知识化为当事人可以理解的“百姓语言”,使当事人明了争讼案件的法律规定。同时,她常怀爱民之心,尽可能让确有冤情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注重学习 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由于民商事纠纷案件标的额大,利益矛盾冲突显著,作为新入额的法官,无论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还是在业余时间,史晓晨同志都坚持不懈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和其他的相关学科知识。在办理破产案件时,她努力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府院联动机制,紧抓契机,制定“一案一策”,快速审结破产清算案。对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的破产案件,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机制,无产可破案件办理时间压减至3个月以内,切实提升破产审判水平。 

多措并举 推动破产工作开展 

       史晓晨同志认真推进双鸭山市办理破产工作专班工作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引入“破产+保险”工作机制。在审理黑龙江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时,指导管理人与中国人保双鸭山分公司签订了全省首单《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险保险协议》,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及破产企业合法权益,保障破产审判顺利进行。探索建立了双鸭山市“拟执转破”案件库。推动全市“僵尸企业”可以通过执转破机制将其导入破产程序,让其彻底退出执行程序,转入破产案件办理,加快“僵尸企业”出清,有序退出市场。她积极参与推动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合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域经济保驾护航。 

廉洁司法 坚守廉洁自律防线 

       史晓晨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重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如实按要求在“三个规定”平台填报案件信息。她通过“以案促改”检视自身的不足,加强自我防范,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史晓晨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地实践着自己的追求,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她深知肩上责任重大,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但她仍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用优秀的工作成绩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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