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确保防疫、审判工作“两不误”“两手抓”,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在全面落实落细防疫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将庭审现场从线下转至线上,借助信息化手段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审判工作“不打烊”。
11月29日上午,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云上”开庭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和一起撤销公司决议纠纷案件。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当事人不能到法院参加庭审,法庭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以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了庭审,让案件得到了及时审理。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线下审判工作按下了“暂停键”,“云上法庭”的启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在此,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您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如有诉讼需求,建议优先选择在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证据交换、庭审等相关诉讼事务,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必须开庭审理的,优先使用互联网在线开庭审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