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友谊县人民法院按照友谊县执行合同专班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与县妇联、公安局、司法局、医疗卫生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基层单位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多元调解机制,确定以“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引领良好家风,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积极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2022年8月25日友谊县人民法院首个“家事调解室”成立,家事调解室设有常驻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8名,创新推出“1+N”工作模式,全力为家庭和谐保驾护航。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数量增多、内容多样、成因复杂等特点,面临内容多样、复杂的婚姻纠纷调解工作难度也在不断地增加,为了提高调解成功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友谊法院创新推出“1+N”工作模式,即日常调解工作由1名常驻调解员进行专职调解,由妇联、公安、司法局、医疗卫生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基层单位等部门联合组成调解顾问小组,如果遇到专业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可以有针对性的寻求帮助,确保诉前调解工作实现最大化的调解作用,必要时由家事法官提前介入辅助调解员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的益处。
案例
2022年8月下旬,赵某与其5名子女因赡养发生纠纷诉至友谊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赵某已90高龄,育有二子三女,现同二女儿共同生活,因二女儿生病身体和经济情况无力单独负担赡养老人,家人未能因赡养事宜达成共识。在调解过程中,友谊法院家事调解室立即组织相关调解员,经多方查找联系到了老人子女,县妇联和法官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各位当事人的陈述,在明确了该案主要矛盾后展开调解,分别向各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相关法律知识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运用专业的调解手段进行情、理、法的耐心疏导,就家庭矛盾的处理方式给予矫正,对今后老人赡养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老人由各位子女轮流赡养,自有收入可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当事人们对此方案表示均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