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机关工匠·岳明
岳明,女,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年6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她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工作态度端正,她始终不忘初心,自觉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从事审判工作26年,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她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她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中。她审理了2000余件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曾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市第十九届优秀公仆等荣誉称号和市妇联的表彰。
严格自律 廉洁司法
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难战胜的是自己;法官取信于民,最根本的就是始终做到严格自律。“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岳明承办一起债务纠纷案件,该案件涉及以房屋作抵押偿还欠款的法律关系,由于当时的抵押协议未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登记,因此不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债权人意识到其以房屋抵欠款的请求会被驳回,便通过所谓的“权威”人士向岳明施加压力,帮忙“关照”,并拿出“好处费”,被她严辞拒绝。该案件中,岳明公开取证、公开审理、准确地还原了案件事实,依法作出了裁判。送达判决文书时,岳明一条一款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为债权人解释法律的规定,讲明其请求没有得到支持的理由依据,债权人为其不合适的行为表示了歉意。“我是法官,说情者止步”,多年来,岳明一直坚守着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坚守法律、坚守原则,挡住了许多人的请托说情,发小说她:难说话、不办事;朋友说她:不灵活、老古板。她就在这执着中坚守着底线。
明断是非 定纷止争
民事当事人大都是最普通的老百姓,很多到法院打官司人,往往因其不懂法或不会举证而承担了败诉风险。岳明承办一起侵权案件,上诉人郭某是一家企业员工,诉其原来的单位冒用其签名领取各项费用,主张赔偿损失并追究涉及刑事、行政、民事责任等多达10项内容,原审法院因其诉讼主张不清、证据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时,岳明对其诉讼请求进行梳理,带领双方当事人到被上诉人单位调查取证,了解账务签字情况。经反复验证,被上诉人单位承认了对冒用郭某签字的事实,亦认可强迫郭某作精神病鉴定的行为对郭某的社会声誉、工作生活等方面造成很大影响,并表达了歉意。最终判决确认被上诉人单位对郭某侵权事实存在,依法由其单位承担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款项亦很快执行到位。事后,岳明对郭某做了大量的工作,解释了其他请求没有得到支持的法律规定,郭某流着眼泪,表示感谢。
司法护航 优化环境
人民法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岳明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涉案标的1200多万元,原告公司主张被告公司拖欠其工程款而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被告公司认为诉讼影响其公司形象,双方互不相让。涉企案件关注点较高,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岳明本着友好协商的调解原则,邀请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协调,耐心细致认真听取双方意见,给双方充分的论述主张空间,坚持公正司法,帮助双方理清利弊,最终双方心悦诚服,握手言和,并表示有意愿再次合作。本案的调解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既缓解了被告难以一次性支付巨额欠款的难题,又避免其公司信誉受损;既最大限度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又促成双方再次合作,实现双赢。原、被告双方共同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平和执法 法有柔情
法律或许是冰冷的,但法官是有温度的,如何在法、理、情之间找到平衡,让人民群众理解和满意,对法官工作十分重要。 多年前,岳明承办一起涉农案件,因农忙,当事人无法到庭,为了查清事实,岳明长途跋涉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那种现状,至今历历在目:黑黑的屋子,窗户是用塑料布封着,家徒四壁,一铺土坑上,坑席七裂八瓣,屋内地面没有铺地砖,也没有抹水泥,轻落脚都能带起灰尘。当事人家里三个孩子,晚间只有一床被子。当事人给倒了水,杯子不是很干净,拍着起灰的坑沿,让坐。他的眼神在问:法官能坐下?这样的水,你能喝下?岳明坦然地坐下,接过水杯,一饮而尽,说: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渴得很,能否再给一杯?瞬间,当事人看到了希望。对年龄较大,口齿不清当事人,岳明给以破例,让她(他)来到审判台前表达意见,再一句句复述给对方当事人听,当事人都表示谢意;对带小孩、中午无处吃饭的当事人,给他们买上午饭,孩子微笑感谢;对身体不便,行动困难当事人打车送其回家,家人出门道谢,一点一滴,润物无声地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也实现着岳明司法为民的初心。
二十六年的审判道路她一直担当坚守,百姓笑脸和赞誉是她工作中最大的快乐。如今她依然忙忙碌碌审理着各类民商事案件,在审判工作中用敬业勤业的匠心追求着卓越。